達州市嚴查冒用銀行名義推銷pos機
1、辦信用卡的名義銷售pos機違法嗎
辦信用卡的名義銷售pos機不違法。根據查詢相關信息顯示,以辦信用卡的名義銷售辦pos機不犯法,辦理信用卡后,很多人會想著將信用卡里的錢取出來,會有辦理POS機的需求,涉及到信用卡詐騙才犯法。2、推銷pos機違法嗎
法律分析:銷售POS機本身是允許的,但是必須是公司有權銷售,同時需具有授權或者是自營業許可范圍才屬于合法的范圍。如果公司不具備經營權,則屬于違法行為。同時,如果利用POS機來進行套現等行為的話,則視為違法犯罪。
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予立案追訴:
(一)使用偽造的信用卡,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,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,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,進行詐騙活動,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;
(二)惡意透支,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。
本條規定的“惡意透支”,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,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。
惡意透支,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,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,情節顯著輕微的,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。
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,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,數額較大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;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:
(一)使用偽造的信用卡,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;
(二)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;
(三)冒用他人信用卡的;
(四)惡意透支的。
前款所稱惡意透支,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,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。
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。
3、如何投訴冒充工商銀行工作人員以辦理信用卡收pos機押金
如果發現有人冒充工商銀行工作人員以辦理信用卡收pos機押金,應及時報警。可以撥打當地公安機關的電話,或者撥打120急救電話,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,并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犯罪嫌疑人的相關信息,以便公安機關及時調查處理。此外,可以向工商銀行投訴,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相關信息,以便工商銀行采取有效的措施,防止犯罪嫌疑人繼續從事相關犯罪活動。同時,應及時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,以便消費者協會及時處理相關投訴,有效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 要投訴冒充工商銀行工作人員以辦理信用卡收pos機押金,可以盡快聯系銀行當地分行進行投訴,如果受害者對“冒充者”扣款,建議盡快聯系當地派出所報警,追究相關人員的相應責任。4、打著銀行的旗號辦理POS機犯法嘛?
找到銀行的旗號辦理 POS 機放放吧,這個肯定是放放的,因為這也肯定是不對的,所以這樣做最后后果是不可想象的 如果未經銀行授權,卻打著銀行的旗號辦理POS機,肯定涉嫌違法!5、冒用商戶信息辦理POS機人行不管嗎
會管7月17日,人行廣元中心支行發布《“五措施”開展冒用銀行名義推銷POS機專項整治》。
《專項整治》表示結合廣元本地特點,將轄區所有銀行、支付機構以及社會公眾納入整治,實現全覆蓋。結合地方政府網絡亂象整治專項行動,擴大整治工作影響力、震懾力。對收單商戶和信用卡客戶進行全面排查;發揮人民銀行力量,對當地線下重要商圈和線上重要網站開展不定期高頻巡訪20余次;發揮群眾力量,將重點商戶和社會公眾發展為線索提供人,主動公開支付結算科投訴舉報電話。重點整治冒用銀行名義推銷POS機違規行為,約談2家涉事收單機構,提出整改要求,跟蹤整改進展。同時,一并排查并處置其他各類支付違規行為,并向市網信辦移交網絡亂象線索,形成聯合整治態勢。另外向銀行機構風險提示,警惕冒充銀行名義推銷POS機等違規行為,督促加強業務合規管理,強化商戶宣傳教育。同時《專項整治》稱將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對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的年度考核,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采取通報批評、約談、扣分處理;對工作成效較好的單位,給予通報表揚、加分鼓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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